王友明
来源:人民网-人民日报手机看新闻
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,抓贪官、治污吏、纠四风、彰法纪,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。但是,在反腐败赢得广泛赞誉的同时,也出现了一些杂音噪音和似是而非的论调。比如,在最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,日本《经济新闻》记者说的“中国有一些官僚被反腐弄得意志消沉,甚至对招商引资和与国外交流都变得有些消极”,就代表了社会上或多或少存在的“反腐败导致党员干部意志消沉甚至不作为”的观点。对于这种观点,有必要加以辨析。
其实,“为官不为”不是什么新鲜事,人们经常说的“当官不为民做主,不如回家卖红薯”“为官避事平生耻”,就是对传统社会“为官不为”现象的批判。实事求是地说,在我们党深入开展“打虎”“拍蝇”之前,“为官不为”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就不同程度地存在。比如,一些党员干部面对急难险重任务不敢干,风险面前不敢闯,失误面前不担责,歪风面前不敢管。出现这些“为官不为”现象,既有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不够的问题,也有能力不足、本领不强导致“不会干”“干不了”的问题。因此,简单地将党员干部不作为与反腐败斗争联系起来,不过是为一些党员干部不作为寻找借口。进一步说,如果按照“反腐败导致干部不作为”这个逻辑反推,岂不是“纵容腐败干部才有作为”?如果“作为”是从个人利益出发,“有好处就干,没好处就不干”,这本身就不是党和人民所需要的“作为”,而是胆大妄为、胡作非为,其结果只能是违背客观规律、损害群众利益,实际上就是腐败的表现,也恰恰是反腐败斗争需要解决的问题。因此,那种认为不反腐败党员干部才能有作为的观点,是根本不成立的。如果一个党员干部总是以反腐败为自己的不作为辩护,那么,他或者是早已劣迹斑斑,眼看反腐败斗争日益深入,怕露马脚而暂时收手,表现为“不作为”;或者是理想信念丧失、个人利益至上,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面前感到私利难图,所以工作中采取消极对抗态度,表现为“不作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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