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表日期:2013-02-22 点击 次

第四章 行文规则

 

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,讲求实效,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

 

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。一般不得越级行文,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,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。

 

第十五条 向上级机关行文,应当遵循以下规则:

 

(一)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,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,不抄送下级机关。

 

(二)党委、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、报告重大事项,应当经本级党委、政府同意或者授权;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。

 

(三)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,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,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,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。

 

(四)请示应当一文一事。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。

 

(五)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,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,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。

 

(六)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,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。

 

相关阅读:

pg电子试玩网站免费 copyright @ 2012 - 2019 www.mqwsgw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
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pg电子试玩网站免费的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

电话:0370-8550006  地址: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

邮箱: qq:


"));
网站地图